沈与求 字 必先 · 宋【沈与求](1086一1137) 宋诗人。字必先,号色 (1115)进士, 累官明州通判、御史中丞、.吏部尚书。 高宗绍兴四年(1134) 出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。复以吏部尚书召,除参知政事,力辟和亲之策。 五年权知枢密院事。因与张滩有隙,出知明州。七年,又迁知枢密院事,卒于位。谥忠敏。以文鸣世, 所作多为代皇帝草诏或应酬答谢之作。其诗圆熟, 擅长写景, 如《石壁夺山房即事》善用烘托, 简淡隐约交舟过获塘》借景抒情,意逸象外。著有(《色溪集》。生平事迹见宋刘一止《4知枢密院事沈公行状》 (药溪集)卷三O)《宋史沧三七二。